湖北電費不再收附加費 武漢人生活用電每度降1.5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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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21 10:16:44

    湖北電價要降了!全面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全省每年將減少電費支出11.14億元,武漢市居民生活用電每度降1.5分錢。

    10月28日,記者從湖北省物價局了解到,全省將對已開征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地區全面取消征收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該政策于2015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政策:

    武漢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下調1.5分錢/千瓦時,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不含中小化肥用電)下調1.3分錢/千瓦時,其他類別用電下調1分錢/千瓦時。武漢市之外的其他開征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的城市,居民生活用電下調1.2分錢/千瓦時,其他類別用電都下調1分錢/千瓦時。農業用電因未征收附加費,價格不變。此輪電價調整后,全省銷售電價開始執行統一的湖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降價后大工業用戶獲利最大

    2014年,湖北省居民社會用電量為282億千瓦時,大工業用電量為777億千瓦時。此次降低銷售電價,全省年均總計將減少電費支出11.14億元,其中大工業用戶年均將減少電費支出6.22億元,一般工商業用戶年均將減少電費支出2.37億元,居民用戶年均將減少電費支出2.55億元。

    記者在湖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上看到,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電第一檔從每度0.573元降到0.558元。居民合表用電用戶,不滿1千伏按照0.58元收費,超過1千伏按照0.57元收費。

    武漢供電公司稱,本月查表時已經在按新價格計算電費,對于兩月一起征收電費的小區,電網也會妥善進行處理。

    目前,湖北電費由基本電費和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組成。湖北省物價局環境與資源價格處副處長朱紅武介紹,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從1964年開始征收,之前主要是用于城市路燈安裝和維護。此次取消城市附加費降低電價,也代表了政府對企業創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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