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領取購房補貼?

    荊門日報

    2018-01-21 10:40:38

    荊門日報訊(記者劉陽剛 通訊員鄒為 侯皓)市財政局和市房管局22日聯合印發《關于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心城區房地產去庫存的意見〉有關購房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對中心城區購房補貼的對象、程序、時間等予以進一步明確。

    本月初,《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心城區房地產去庫存的意見》下發,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別是其中的購房補貼政策,備受市民關注。哪些人可以申領購房補貼?具體怎么操作?市民咨詢電話不斷。

    按照《通知》精神,購房者必須是非中心城區戶籍人口,但中心城區范圍內農業人口和2015年9月10日《荊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實施之后將戶籍由農村遷移到中心城區的,本次一并納入補貼對象。《通知》所稱中心城區具體范圍為:西、北以三環線為界,東至襄荊高速,南至官堰湖南路。購房者要想享受購房補貼,除上述戶籍條件外,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購買的房屋必須是在荊門市商品房超市(網址:荊門房管網www.jmfc.com.cn)購買,且房屋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購買的商品住房已實行網簽備案,并取得不動產銷售和契稅完稅證明。

    關于補貼時限,《通知》明確為:符合條件的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于2016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含起止日)期間,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在取得契稅等完稅證明之日起可申請購房補貼。受理購房補貼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購房者,須持相關資料,到市政務服務中心房產分中心申請辦理。

    對于補貼標準和時間,《通知》也予以進一步明確:根據補貼時限內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間,分三個時段分別按照2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其中三個時段分別為2016年4月8日—2016年10月7日(均含起止日,下同),2016年10月8日—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8日—2017年4月7日。

    《通知》明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享受購房補貼:一是2016年4月8日前已購房,但在4月8日后退房重新購房的;二是2016年4月8日后將戶籍遷出中心城區購房的;三是中心城區房屋被征遷(含城中村)后,被征收人安置購房按貨幣化安置政策執行的。

    鄂ICP備2020021375號-2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190)

    備案號:42010602003527

    今日湖北網版權所有

    技術支持:湖北報網新聞傳媒有限公司

    舉報電話:027-88568010

    運維監督:13307199555

    主站蜘蛛池模板: 长垣县| 宿州市| 肥城市| 腾冲县| 瓮安县| 天柱县| 海丰县| 溧阳市| 元氏县| 荣昌县| 云林县| 绩溪县| 浠水县| 久治县| 万全县| 尚义县| 黎城县| 昆山市| 慈溪市| 宁阳县| 政和县| 金华市| 南靖县| 海伦市| 巍山| 邻水| 本溪市| 民勤县| 秦安县| 怀宁县| 千阳县| 镇江市| 锦屏县| 永嘉县| 富蕴县| 江源县| 获嘉县| 个旧市| 巩留县| 娄烦县| 临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