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卻無法繼承房產? 房子未必屬獨生子女

    襄陽晚報

    2018-01-21 10:38:28

    資料圖片

    很多人都認為:身為獨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產就肯定是自己的。實際上呢?先來看看下面這個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案例

    小麗是獨生女,父親1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

    房產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過戶手續。現在母親已經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歲。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套學區房,小麗就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方便遷戶口。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表示,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理過戶手續。小麗要么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么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馬上去了公證處。“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才給辦公證。可我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兒去找他們?”小麗要哭出來了。

    沒有復雜的糾紛,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得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產。

    小麗父親過世時,爺爺已經去世,奶奶在父親過世后一年過世;外公和外婆在母親過世前也都已過世。

    小麗介紹,父親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父親過世時已經過世,大娘還健在。大伯、大娘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五年前離婚。二伯、二娘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小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父親和爺爺、奶奶過世后,就沒怎么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她不太清楚。小麗母親在她父親過世后沒再成家,一直跟著小麗生活。

    父親生前沒有留下遺囑,母親在生前口頭說過,她走后這套房子歸小麗。

    律師分析

    這套房子,要由小麗一個人繼承,除非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一、這套房子是小麗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房產的1/2屬于父親,1/2屬于母親;

    二、小麗父親過世后,有三個繼承人,小麗和她的母親、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則三人平分1/2。因此小麗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小麗分得1/6,奶奶分得1/6;

    三、小麗奶奶過世后,本該由父親的四個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她大伯和父親先于她奶奶過世。根據法律規定,由她大伯和父親的晚輩直系血親代為繼承,也就是她大伯的1/24由三個孩子繼承各1/72,她父親的1/24由她繼承。加上前面的1/6,小麗現在有5/24;

    四、小麗二伯的1/24,根據法律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她二伯離婚后,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二伯1/48,二娘1/48。

    五、小麗的小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六、現在小麗母親過世,只有小麗一個繼承人,因此她母親的財產全部由她繼承。所以小麗的最終繼承份額是5/24+2/3=7/8。

    律師說,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怎么分配這套房子,就更復雜。律師認為,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那么麻煩了。

    中國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并非不孝順。

    (據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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