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提出,鼓勵農民進城購房。
農村戶口居民進城購房,根據本人意愿可在辦理戶口遷移后,按相關政策辦理子女入學手續,原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享受的權益(含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資格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變,進城購房辦理戶口遷移后再生育的小孩,可按政策規定同等享受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
加快推動商品房去庫存。支持市屬國有企業等收購適量的存量房源作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住房。購買新建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品房且作為居民自住使用的業主,其子女可享受與該地區住宅同等的入學待遇。
這符合三中全會《決定》的思路。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為什么要留一手?將來好回去。
戶口從農村遷到城鎮,后悔了,還能遷回去嗎?
今年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回答了上述疑問。
戶口從城市回遷農村通常有夫妻投靠、未成年人子女投靠、大學生畢業回原籍、離婚回原籍、退伍軍人回原籍、憑農村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遷入等情形。
除了上述六種情形,此次發布會還指出,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實施戶籍制度改革后,將戶口由農村地區遷往城鎮地區的戶籍人口,可以憑居民戶口簿,申請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落戶。無親友家庭戶接受其入戶的,可以在當地村(居)委會公共集體戶落戶;依法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并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公民,可以憑不動產權屬證書,申請將戶口遷入農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新政。湖南早在2020年12月就曾明確了上述戶口回遷農村的政策。
不只湖南,近年來,江蘇、浙江、山東等都出臺過相關城鎮戶口回遷農村的政策。
曾經,城鎮戶口是名副其實的“香餑餑”,很多村民熱衷于獲得城鎮戶口。
現在是“回村難”。部分農村地區在大規模拆遷征地時,會為所有戶口在原址的農村戶籍人員按歲數分配股權給予分紅,每年這些農民都可以分到幾百至上萬元的股權分紅。
在快速城鎮化的背景下,長期以來我國戶籍遷移制度存在“進城容易回村難”的現狀。現在多地政策開始松口子,讓符合條件者可以“反悔式回遷”。
2023年中國城鎮化率是66.16%,和發達經濟體80%左右的水平相比,還有較大提升空間。中國的城鎮化仍然處在持續發展過程中。在這個過程中,我國農村建設家庭農場、合作社等都急需人才,一些從農村戶籍轉到城鎮的人,對家鄉有感情,他們回遷成為村集體組織成員后,有利于鄉村發展。
從中國當前的城鎮化進程來看,城鎮化率仍在不斷提高,與此同時,人口出現了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的現象,并且這種潛在需求還將持續。
2022年,我國鄉村常住人口4.91億人,據專家測算,到2035年還將有上億農民進城。農民進城是一個較長的過程,在城市還沒有扎下根之前,不要著急斷了他們回鄉村的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