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居民生活用水表、電能表和燃氣表(以下簡稱民用“三表”)計量監督管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企業(以下簡稱“公用企業”)收費,近日,省市場監管局決定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居民水電氣計量不準確、收費不規范問題綜合整治,進一步規范計費收費模式,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本次綜合整治重點聚焦民用“三表”生產企業不按型式批準范圍制造計量器具,未配備相應的出廠檢定設備,不執行出廠檢定等違法行為;公用企業使用未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利用民用“三表”實施計量作弊、不執行政府定價、不嚴格落實階梯價格政策及相關規定、存在多收費用及收取明令取消的項目費用、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主要包括以下
六個方面內容
(一)加強民用“三表”生產企業管理
建立健全民用“三表”生產企業監管檔案,開展民用“三表”生產企業實際制造產品與批準型式一致性監督檢查以及企業生產條件檢查,加強民用“三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計量檢定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和相關生產企業。
指導民用“三表”生產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依法獲得型式批準,配備與生產民用“三表”相適應的人員和儀器設備,規范開展出廠檢定,確保生產的計量器具符合計量技術規范等要求。
(二)加強民用“三表”強制檢定工作管理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強化對計量檢定工作的管理,建立民用“三表”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管理檔案,并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逐步納入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業務管理信息化系統(e-CQS)。
加強對民用“三表”計量檢定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計量檢定機構落實強制檢定職責,嚴格按照計量檢定規程進行檢定。
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不斷提升檢定能力和水平。對檢定資源和力量不足需要授權其他機構開展民用“三表”檢定的,要加強授權后的監督,并結合地方實際逐步提高監督抽檢比例。
(三)壓實公用企業計量主體責任
運用“三書一函”、行政指導等方式,提醒公用企業依法、公平、誠信經營。指導公用企業建立健全計量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計量器具,計量器具經強制檢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對在用計量器具的產品信息、檢定、安裝和使用時間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指導公用企業建立并落實糾紛化解機制,公布消費維權電話和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
公用企業應當做好計量器具輪換前信息報送、政策解讀、輿情應對預案等。對于公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聯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公用企業進行約談。鼓勵公用企業推廣使用具備數據遠傳功能、在線監測功能的智能民用“三表”。
(四)加強居民水電氣價格和計量執法檢查
加強居民水電氣價格執法檢查,全面梳理本地區居民水電氣價格政策,對域內公用企業進行全面摸排,組織開展自查自糾,確保經營主體覆蓋率達到100%。對不執行政府定價、不落實階梯價格政策及相關規定、自立項目多收費用及收取明令取消的項目費用、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執法檢查。
加大計量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利用民用“三表”進行計量作弊等違法行為,整治抄表周期混亂、違規估抄、錯抄等不規范問題,及時公布典型案例,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加大對失信經營主體信用懲戒力度,依法將相關失信經營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五)加強宣傳引導
組織公用企業開展計量、價格科普宣傳,通過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營業門店等線上線下渠道向群眾宣傳民用“三表”計量知識,公示水電氣價格和收費規則,進一步引導群眾提升自我維權的意識和能力;會同消費者委員會,指導公用企業開展民用“三表”服務進社區活動,收集群眾對于水電氣計量和收費的意見和建議。
計量檢定機構組織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群眾、行業協會代表參觀,公開民用“三表”計量檢定過程。
(六)及時回應訴求
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省消委投訴平臺等渠道作用,加強12315涉及計量、價格消費糾紛大數據分析,分類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防范化解輿情風險。
對涉及群眾投訴舉報和媒體曝光的民用“三表”問題,迅速組織核查和處理,強化輿論引導,確保投訴舉報處理率達到100%。積極宣傳行動工作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