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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荊門掇刀公安又破大案 涉案金額近3000萬
    2018-01-21 10:42:35   來源:掇刀公安

      17日,從掇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獲悉,該大隊民警在偵辦荊門某糧庫工作人員許某、陶某、詹某等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中,經過深入偵辦,又破獲2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涉案金額近3000萬。

      案發

      今年4月,民警偵破許某、陶某、詹某等人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此前作過報道)后,繼續加大偵辦力度,深挖余罪,結果發現陶某、詹某等人與廣西桂林某米業公司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事實。

      偵查、抓獲

      隨后,民警先后4次遠赴廣西進行偵查。經查,民警發現,糧庫與廣西桂林某米業公司雖然簽訂采購合同,但資金交易流水記錄卻與糧販王某有關。5月,民警在沙洋將王某(男,60歲,沙洋人)抓獲。專班民警乘勝追擊,8月26日,在廣西將米業公司總經理伍某(女,51歲,廣西人)抓獲歸案。經審訊,王某與伍某交代了整個犯罪事實。

      交待

      原來,2013年6月下旬,伍某與有生意往來的王某商議,由王某作為中間人,找一家企業給她的米業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王某便找到糧庫詹某,詹某要求伍某公司與糧庫簽訂虛假稻谷采購合同,糧庫按合同簽訂銷稻谷的重量以每噸11元的價格收取開票費,再按雙方簽訂合同的金額向伍某公司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方談妥后,糧庫便與伍某公司簽訂了一份金額為1473萬元的虛假稻谷銷售合同。

      為制造米業公司支付過貨款的假象,糧庫財務科陶某與王某分別于2013年6至7月之間多次以循環轉賬的方式在糧庫的銀行賬戶上走了1473萬元的資金交易流水(其中糧庫按每噸11元的價格扣除了58300元的開票好處費),剩余的資金均全部轉回到了王某的賬戶中。隨后,陶某在業務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以糧庫為開票方向伍某公司先后開具了價稅合計共計1473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7份,其中稅款金額為1694601.71元。后王某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快遞的方式寄給了伍某。

      深挖

      專班民警通過進一步深挖發現,2013年8月初,詹某、陶某還通過同樣的方式為伍某公司開具了價稅合計共計1500萬元(其中糧庫按每噸11元的價格扣除了66000元開票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5份,其中稅款金額為1725663.75元。

      目前,伍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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