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門市
“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
典型案例通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工作部署,荊門市全力推進“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現將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開通報。
案例一
荊門市東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
案件情況:掇刀區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海納佳誠小區存在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掇刀區住建局依法對荊門市東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立案查處。鑒于該物業企業在調查期間主動騰退被占用用房,并將違規收取的租金3萬元移交至業主委員會指定賬戶,表現出改正違法行為的積極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于從輕處罰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行政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荊門五三尚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履職不到位
案件情況:屈家嶺管理區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五三豪庭小區存在物業服務企業履職不到位導致公共區域安全隱患及環境臟亂差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屈家嶺管理區住建局已向荊門五三尚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目前需整改的問題已全部完成。
案例三
荊門市京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拒不配合移交退場
案件情況:掇刀區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寶山學府小區存在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配合與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辦理交接手續,導致交接停滯,小區管理秩序陷入混亂的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掇刀區住建局向荊門市京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原物業公司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移交退場,新物業湖北信泰公司依法入駐。
案例四
荊門市東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侵占公共區域違規經營
案件情況:東寶區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丁香園小區存在物業服務企業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占用小區公共區域違規搭建棚屋招商經營,利用業主公共區域牟利的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東寶區住建局向荊門市東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企業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拆除違規搭建棚屋。現已全部拆除,公共區域恢復正常。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存在服務履約不到位、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等問題,損害業主合法權益,對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各物業服務企業要以案為鑒,舉一反三,嚴格執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全面規范服務行為,持續提升服務質量,履行應盡職責,積極化解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切實推進集中整治行動向縱深方向拓展,不斷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和管理規范度,共同為我市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