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強全面監督、規范專項監督、優化專責監督、深化群眾監督……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基層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我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要求,“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省委堅決貫徹三中全會精神,從制度機制上系統施治,打通基層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省紀委監委根據省委安排,多次深入基層調研,并吸收、總結我省開展基層監督工作的實踐經驗,形成了《意見(送審稿)》,經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由省委辦公廳正式印發。
這是從省級層面對基層監督工作進行規范,對改進和加強基層監督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是今后一個時期全省開展基層監督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意見》提出積極構建黨委全面領導、紀委監委協助、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各類監督貫通、群眾支持參與的基層監督格局,明確了四類監督(即全面監督、專項監督、專責監督、群眾監督)的主要任務和實施路徑。
《意見》強調,各市(州)、縣(市、區)黨委要加強對基層監督工作的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四類監督的實踐路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意見》印發后受到各級歡迎。“監督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對干部最大的保護。《意見》明確了全方位的監督措施,既能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又能保護我們干部不犯錯、少犯錯。”隨縣縣委書記陳良說。
“《意見》不僅為我們基層開展監督工作指明了方向,還教給了方法路徑,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赤壁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許藎說。
武漢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李斌雄表示:“《意見》既是湖北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總體設計和具體措施,又是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的湖北實踐。《意見》著力在新形勢下構建兼具政治性、解決基層問題針對性和群眾性的基層監督機制,必將在新征程的基層監督實踐中產生實效。”